2013年1月31日 星期四

雨衣盜涉殺銀行保全 一審判無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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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淵(右)今天在法警戒護下步入台北地方法院。(記者羅沛德攝)


〔本報訊〕「雨衣大盜」王淵被控犯下3起銀行搶案,甚至涉嫌在犯案過程中擊斃一名銀行保全周國隆,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審理,認為王淵並非蓄意殺人,罪不致死,因此,一審宣判無期徒刑,褫奪公權終身;全案仍可上訴。

 被害保全員的哥哥下午低調現身法庭,聽取判決,他受訪時表示,媽媽曾經說過,希望犯案凶嫌能「一命賠一命」,不過,他透露,為安撫媽媽,他只好對媽媽說,「以台灣的法律為基準」,接受法庭判決;而今,一審判決出爐,他臉上難掩失望,擔心媽媽恐怕無法接受這樣的結果。

 據了解,王淵被控犯下3起銀行搶案,其中,在96年對合庫中山北路分行的行搶過程中,更涉嫌擊斃保全員周國隆;不過,他只承認2件台企銀搶案,卻不認合庫分行搶案;檢方認為他毫無悔意,曾建議法院判死刑。
 
本文出自http://iservice.libertytimes.com.tw/liveNews/news.php?no=759712&type=%E7%A4%BE%E6%9C%83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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