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1月28日 星期三

顏清標喪失立委資格 中選會:收到公文將補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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立委顏清標被判刑定讞,也喪失立委資格。(本報資料照,記者張嘉明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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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中市議會議長張清堂也失去議長資格,議會表示先由副議長林士昌代理議長,一個月內改選台中直轄市議長。(本報資料照,記者張嘉明攝)


〔本報訊〕無黨籍立委顏清標酒帳案經過十多年的纏訟,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,判顏清標等人各3年6個月徒刑,全案定讞。這意味著顏清標喪失立委資格,中選會指出,由於顏清標本屆任期還未到一半,將在收到判決書後進行立委補選。

 在民國88年至89年間,擔任台中縣議會正、副議長顏清標及台中市議會議長張清堂,與前議會主任秘書蔡文雄詐領公款超過1814萬元,招待他人到台中市金錢豹系列的酒店消費,甚至還帶小姐出場尋歡,三人因而遭控涉犯貪污罪嫌。

 最高法院今判顏清標3年6個月徒刑、褫奪公權3年後,意味著顏清標即日起喪失立委資格,行政院中選會指出,關於補選事宜,將依法在收到內政部和立法院的公文後,再依法處理。

 至於台中市議會議長張清堂也因而失去台中市議會議長的資格,議會表示等到收到判決書後,先由副議長林士昌代理議長,一個月內改選台中直轄市議長。台中市胡志強則表示,顏清標、張清堂兩人是好立委、好議長,對此感到遺憾。

 顏清標今晚也發聲明表示遺憾,他強調會尊重司法,但也不會放棄循法律途徑救濟,以平反冤屈。

 台中地檢署今日則指出,為了防止不必要狀況發生,已將顏清標限制出境,並聯繫警調單位因應。
 
本文出自http://iservice.libertytimes.com.tw/liveNews/news.php?no=730165&type=%E6%94%BF%E6%B2%BB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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